宿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名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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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8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02日11:35:51 打印此页 关闭

宿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砀山县中医院原院长郭庆龙违规组织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至2017年,郭庆龙在任县中医院院长期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提供烟酒,并审批报销烟酒费用合计18241元。同时,郭庆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26日,郭庆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萧县龙城镇毛郢孜村原党总支书记毛玉东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3月20日,毛郢孜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毛玉东等7人借到外地考察葡萄种植技术之机,转道青岛、台儿庄风景区旅游,违规旅游产生的3500元费用从村集体资金中报销。2019年2月1日,毛玉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三、宿州埇桥区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孙传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6月27日,孙传统在宿州某饭店违规接受承包商宴请,消费2400元由承包商结算。2018年12月4日,孙传统受到记过处分。


四、泗县丁湖镇苗尤村党总支委员汤万付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5年,汤万付在为村民申办低保、危房改造过程中,两次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同时,汤万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29日,汤万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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