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反腐的现象级事件,“主动投案”绝对算一个。自2018年7月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携带赃款赃物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以来,“主动投案”逐渐成为案件通报中的高频词。仅2020年4月至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公布了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陈晓,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清,河南省济源市政协副主席李社会,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等主动投案的消息。问题干部“扎堆”投案形成的“主动投案潮”背后,是什么力量在推动?如何看待和把握这一反腐新动向?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的重要标志

一体推进“三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必然结果
从宽处理必须把握依规依纪依法这个前提